北京儀綜所電磁兼容檢測中心是具備CNAS和CMA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網關、網閘、交換機、路由器等通信設備的電磁兼容測試服務,出具獨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報告。
電磁兼容產品檢測報告試驗項目:
電磁兼容性試驗包括電磁發射和電磁敏感度試驗兩類。電磁發射試驗是測試被測系統、設備對外部產生的電磁干擾是否滿足有關標準規范的極限值要求。根據電磁干擾傳輸途徑,電磁發射試驗又分為傳導發射試驗和輻射發射試驗。電磁敏感度試驗是測試被測系統,設備存有關標準規范規定或實際工作的電磁干擾環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根據電磁干擾加載的方式,電磁敏感度試驗又分為傳導敏感度試驗和輻射敏感度試驗。
電磁兼容性試驗一般按選用的標準進行,我國常用的電磁兼容性試驗相關標淮有:
1、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 GB/T 9254-2008,CISPR 22:2006;
2、工業、科學和醫療設備 射頻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GB 4824-2019,IEC CISPR 11:2016;
3、3、GB/T 17618-2015,CISPR 24:2010《信息技術設備抗擾度限值和測量方法》
4、EN 55035:2017《多媒體設備的電磁兼容試驗》
5、GB/T 18268.1-2010,IEC 61326-1:2005《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電磁兼容性要求》
6、GB/T9813.1-2016《計算機通用規范》
7、GB/T 25119-2010,IEC60571:2006《軌道交通機車車輛電子裝置》
8、GB/T24338.4-2018,IEC 62236-3-2:2008《軌道交通電磁兼容機車車輛設備》
9、GB/T 24338.5-2018,IEC 62236-4:2008《軌道交通電磁兼容信號和通信設備的發射與抗擾度》
10、GB/T 24338.6-2018,IEC 62236-5:2008《軌道交通電磁兼容地面供電設備和系統的發射與抗擾度》
11、EN 50121-4:2016《軌道交通電磁兼容信號和通信設備的發射與抗擾度 》
12、EN 50155:2017《軌道交通機車車輛電子裝置》
13、EN50121-3-2:2016《軌道交通電磁兼容機車車輛設備》
14、電磁兼容 通用標準 居住、商業和輕工業環境中的發射GB 17799.3-2012,IEC 61000-6-3:2011.
北京電磁兼容(EMC)檢測中心具備CNAS和CMA資質,出具第三方檢測機構產品檢測報告,做電磁兼容測試,取檢測報告找張工,1391126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