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關注:共享電單車公開遴選聯合投資運營合作方項目招標公告
祥云智慧城市--共享電單車公開遴選聯合投資運營合作方項目招標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受祥云云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現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祥云智慧城市--共享電單車公開遴選聯合投資運營合作方項目中標單位,各潛在投標人應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
1、項目所在城市情況:
祥云縣2021年常住人口約40.66萬,城鎮常住人口超過18萬,縣城區面積達18.2平方公里,縣城區有320國道、楚大高速公路、廣大鐵路,祥臨公路穿境而過,4個城市社區為一級、二級公路路面、2個農村社區、25個行政村實現道路通暢化。目前祥云縣城區由一家企業已投放1900輛共享電單車,現收費標準為:起步價2元(含30分鐘4公里),超出30分鐘后,按照0.1元/分鐘計收時長費,超出4公里外,按照1元/公里計收里程費,中標方參照以上標準收取用戶費用。
為促進城市交通節能減排、加快城市交通發展模式轉變、預防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促進城市交通資源合理配置,祥云云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此項目進行投資運營,特通過公開招標選取項目投資運營合作方共同進行項目投資及運營
2、項目基本情況
2.1項目名稱:祥云智慧城市--共享電單車公開遴選聯合投資運營合作方項目
2.2招標人:祥云云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3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5招標編號:YN QT 2023-0901
2.6招標范圍:
2.6.1項目內容及需求:雙方共同對此項目進行投資運營。其中,祥云云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項目規劃及相關審批事項辦理、車輛停放點劃線、“智慧祥云”APP及小程序開發; 中標方負責車輛投放、其它相關軟硬件配套及項目運營中標方負責在祥云縣城市建成區內投放2000輛共享電單車(車輛必須為全新車輛,翻新車、迭代車不能滿足要求),所投放車輛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國家標準及融合祥云縣文化元素;
2.6.2服務期限:三年;
2.6.3服務地點:祥云縣城市建成區;
2.6.4質量標準:運營企業投入運營的車輛為正規渠道的合格正品,必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有關技術要求。共享單車投放遵循科學、合理、便民、安全的原則。
2.7其他要求:企業可借助科技手段約束用戶在指定點位內還車,按每100輛車不少于1人配備線下運維,不定時自發巡檢,保提供車輛潔凈衛生、性能穩定無故障,確保運營區域內車輛停放整齊;執行“5分鐘內響應,30分鐘內處理完畢”原則,全力配合執法部門,積極響應政府對共享電動自行車秩序管理的各項要求。企業經營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線下運營服務不力以及經提醒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應承擔相應責任。
3、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3.1落實相關法律法規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投標人須是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投標人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經第三方審計的2020年至
2022年任意一年的財務報表(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請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良好,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查封、重整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4)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5)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
(6)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n.gov.cn)公布的“失信懲戒對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7)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 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限制消費人員”及“被執行人信息”名單:
(8)投標人參加投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沒有被責令停產停業、被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被處以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沒有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參加投標活動的期限未滿情形)。
3.2投標人所投共享電動自行車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電動自行車檢驗報告及電池檢驗報告;
3.3投標人須具備投入車輛及運營管理能力;
3.4投標人須具備投入車輛倉庫、維修倉庫、充電倉庫的能力;
3.5投標人須具備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資金、人員和專業技術服務能力;
3.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出現上述情形時,招標人有權將有關投標作廢標處理;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獲取招標文件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08時30分至2023年9月25日下午17時3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獲取招標文件。獲取招標文件時提交營業執照、單位介紹信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文件(委托人身份證)等報名資料一套
2、整套文件的售價為人民幣壹仟貳佰元(¥12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條件。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開標相關事宜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3年10月12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注:請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向聯系人獲取《投標管理平臺備案登記表》,辦理投標報名事宜。
聯系人:劉建軍
電話:15201356317
郵箱:zb88118@126.com
祥云智慧城市--共享電單車公開遴選聯合投資運營合作方項目招標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受祥云云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現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祥云智慧城市--共享電單車公開遴選聯合投資運營合作方項目中標單位,各潛在投標人應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
1、項目所在城市情況:
祥云縣2021年常住人口約40.66萬,城鎮常住人口超過18萬,縣城區面積達18.2平方公里,縣城區有320國道、楚大高速公路、廣大鐵路,祥臨公路穿境而過,4個城市社區為一級、二級公路路面、2個農村社區、25個行政村實現道路通暢化。目前祥云縣城區由一家企業已投放1900輛共享電單車,現收費標準為:起步價2元(含30分鐘4公里),超出30分鐘后,按照0.1元/分鐘計收時長費,超出4公里外,按照1元/公里計收里程費,中標方參照以上標準收取用戶費用。
為促進城市交通節能減排、加快城市交通發展模式轉變、預防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促進城市交通資源合理配置,祥云云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此項目進行投資運營,特通過公開招標選取項目投資運營合作方共同進行項目投資及運營
2、項目基本情況
2.1項目名稱:祥云智慧城市--共享電單車公開遴選聯合投資運營合作方項目
2.2招標人:祥云云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3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5招標編號:YN QT 2023-0901
2.6招標范圍:
2.6.1項目內容及需求:雙方共同對此項目進行投資運營。其中,祥云云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項目規劃及相關審批事項辦理、車輛停放點劃線、“智慧祥云”APP及小程序開發; 中標方負責車輛投放、其它相關軟硬件配套及項目運營中標方負責在祥云縣城市建成區內投放2000輛共享電單車(車輛必須為全新車輛,翻新車、迭代車不能滿足要求),所投放車輛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國家標準及融合祥云縣文化元素;
2.6.2服務期限:三年;
2.6.3服務地點:祥云縣城市建成區;
2.6.4質量標準:運營企業投入運營的車輛為正規渠道的合格正品,必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有關技術要求。共享單車投放遵循科學、合理、便民、安全的原則。
2.7其他要求:企業可借助科技手段約束用戶在指定點位內還車,按每100輛車不少于1人配備線下運維,不定時自發巡檢,保提供車輛潔凈衛生、性能穩定無故障,確保運營區域內車輛停放整齊;執行“5分鐘內響應,30分鐘內處理完畢”原則,全力配合執法部門,積極響應政府對共享電動自行車秩序管理的各項要求。企業經營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線下運營服務不力以及經提醒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應承擔相應責任。
3、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3.1落實相關法律法規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投標人須是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投標人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經第三方審計的2020年至
2022年任意一年的財務報表(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請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良好,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查封、重整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4)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5)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
(6)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n.gov.cn)公布的“失信懲戒對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7)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 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限制消費人員”及“被執行人信息”名單:
(8)投標人參加投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沒有被責令停產停業、被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被處以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沒有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參加投標活動的期限未滿情形)。
3.2投標人所投共享電動自行車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電動自行車檢驗報告及電池檢驗報告;
3.3投標人須具備投入車輛及運營管理能力;
3.4投標人須具備投入車輛倉庫、維修倉庫、充電倉庫的能力;
3.5投標人須具備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資金、人員和專業技術服務能力;
3.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出現上述情形時,招標人有權將有關投標作廢標處理;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獲取招標文件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08時30分至2023年9月25日下午17時3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獲取招標文件。獲取招標文件時提交營業執照、單位介紹信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文件(委托人身份證)等報名資料一套
2、整套文件的售價為人民幣壹仟貳佰元(¥12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條件。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開標相關事宜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3年10月12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注:請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向聯系人獲取《投標管理平臺備案登記表》,辦理投標報名事宜。
聯系人:劉建軍
電話:15201356317
郵箱:zb88118@126.com